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工作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4〕39號)的要求,現將《南寧統一企業有限公司飲料生產項目(一期)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書》相關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設單位名稱、地理位置及聯系人
建設單位:南寧統一企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地理位置:南寧-東盟經濟開發區武華大道29號
聯系人:沈遠玲
二、項目名稱及簡介
1.建設項目名稱:南寧統一企業有限公司飲料生產項目(一期)(以下簡稱項目)
2.建設規模:項目建設有生產車間2座,分別為PET生產車間和TP生產車間。PET生產車間建設瓶胚生產線和吹瓶生產線各2條,建設有1條熱充生產線,主要生產茶類飲料,建設有1條無菌生產線,主要生產果汁、奶茶類飲料。TP生產車間建設有2條利樂包裝生產線,主要生產果汁、奶茶等利樂包裝飲料。
3.項目組成及工程內容:項目包括生產車間、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其中生產車間包括PET生產車間和TP生產車間各一座,公用工程包括倉庫、鍋爐房、供電、供水、供氣、通風等。ET生產車間和。
三、現場調查、采樣、檢測的專業技術人員名單,建設單位陪同人
現場調查主要人員:李葉、何日柳;
采樣人員:潘雪峰,梁唐敏,潘麗云;
檢測人員:陳櫻玉、李少燕、劉毅、肖永平;
建設單位陪同人:沈遠玲。
四、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項目在生產運行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紫外輻射、雙氧水、次氯酸鈉、過氧乙酸、硝酸、硫化氫、粉塵、高溫及噪聲等,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粉塵、噪聲。
廣西壯族自治區化工研究院在項目生產運行正常且職業病防護設施正常運轉的情況下對粉塵、噪聲、高溫、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及硫化氫等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檢測。除了瓶胚機操作崗、吹瓶機操作崗、殺菌崗及輔機巡檢崗等崗位噪聲檢測結果不符合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外,其余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均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
五、評價結論與建議
公司主要生產飲料,屬于食品制造業,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安監總安健[2012]73號)的規定,經過綜合分析,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一般的項目。
公司執行了國家有關規定,建立了職業衛生管理體系,針對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應的防護措施,各種防護設施運行正常,正常生產過程中,采取本報告提出的對策措施,監督員工佩戴個體防護用品,特別是防噪聲用品,公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總體可行、有效,項目能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具備了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的條件。
六、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2015年11月20日,南寧統一企業有限公司組織召開了《南寧統一企業有限公司飲料生產項目(一期)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評審。會議由南寧統一企業有限公司生管安衛經理楊康榮主持,參加會議的公司代表、廣西壯族自治區化工研究院代表(評價單位)及評審專家組,廣西-東盟經濟技術開發區安監局有關人員應邀到會監督指導。
評審專家組及與會代表聽取了評價單位對《報告書》的匯報,認真查閱報告,經過質詢與討論,形成如下意見:
1.建設項目概況清晰,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場所,工藝設備、原輔材料等描述完整、準確。
2.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分析正確。
3.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符合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要求。
4.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危害分析正確。
5.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設置和管理人員配置合理。
6.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滿足相關要求并得到落實。
7.職業健康監護已初步落實。
8.事故預防和應急措施初步滿足要求。
9.正常生產后建設項目職業病防治效果預期分析正確。
10.對策措施和建議實用、合理、可行。
11.評價結論正確。
撰稿人:何日柳